柬埔寨于2022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产品和服务商业广告管理》的次级法令(下称“法令”)。该法令的目的是确保广告商遵守广告法规,进行合法和道德的广告,避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该法令规范了传统广告(例如印刷品、广播、展示等)和数字形式(例如社交媒体、在线、移动等)。
该法令涵盖了与柬埔寨产品和服务广告相关的各种问题。主要方面包括
该法令现在规定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广告必须遵守该法令的规定,如果某些法规要求广告许可证,应从相关机构获得。在这项新法令下,广告被分为两种类型,即有奖励的广告和无奖励的广告。奖励被定义为包括赠品、抽奖以及将授予产品和服务购买者的其他奖励。
根据该法令,如果公司在其广告活动中提供奖励,它们需要执行以下操作:
1.确认附带奖励的产品总数;
2.指明每个奖励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奖励的总数;
3.指明奖励的有效期;
4.提供有关提供或获得奖励的位置的清晰信息;
5.提供每月和每年获奖者身份的文件或信息(可能是提交给当局的)。
1. 通过视听媒体的广告,如电视、电子广播媒体(包括卫星和有线电视)等;
2. 电子广告,如网站、电子邮件、电子信息(以书面、语音或图像形式)、铃声、社交网络、·计算机应用程序以及手机或其他智能设备上显示的广告或其他互联网浏览软件;
3. 印刷广告,如报纸、杂志和公告;
4. 通过音频广播的广告,包括任何形式的广播;
5. 通过存储任何音频和视频的设备的广告,包括CD、VCD、DVD、DVD、3D/4D/5D电影、视频或动画以及其他文化节目;
6.通过舞台表演的广告,如音乐会、艺术和娱乐;
7. 在液晶屏幕、广告牌、信息牌、墙纸、横幅、海报和其他材料上的展示广告;
8. 通过打折销售、特价销售、仓库清仓销售和固定价销售的广告;在商品包装上的广告;
9. 在交通中心或交通工具上的广告;
10. 在会议、研讨会、培训课程或新闻发布会上的广告;
11. 通过产品样本的公开展示的广告;
12. 在教育机构、体育中心、卫生机构、宗教机构、商业中心、娱乐、银行和工业企业的广告;
13. 在公共场所的广告。
该法令还规定广告文本将包括任何旨在广告产品和服务的文字、内容、视频、动画或其他成语,特别是“任何含义”,以及以文本或语音形式的电子邮件、歌曲和民歌、诗歌、颂词、喜剧、铃声、短视频、3D/4D/5D动画或其他旨在广告产品和服务的成语。
广告合规证书可以在向公众发布产品或服务广告之前申请。广告合规证书是否获批将由在接收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的广告合规委员会决定。广告合规证书的有效期将与广告时间一致(但不得超过一年)。广告合规证书可以在到期前30天续签。
根据该法令,任何产品和服务的广告都必须使用高棉语,除非涉及:
1.使用外语并且不能用高棉语替代的商标或商号;
2已获得在高棉语和英语中出版的书籍、网站和印刷产品的出版批准;
3.以高棉语和外语进行的广播和电视广播。
如果广告活动包含高棉语和英语(或其他语言)的文本,高棉语必须是外语文本的两倍大小,并放置在外语文本之上。
该法令还禁止以下行为:
1.揭示国家机密,危害国家独立、国防、国家安全、经济、国际关系或社会安全和秩序;
2.对国家荣誉或尊严、国旗、国徽、国歌、宗教机构、君主、国家和国际组织、国家英雄、3.领导人以及国家或任何个人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4.对历史价值、伦理、文化、习俗、国家传统、信仰和宗教产生不利影响;
5.表达种族主义或基于肤色、性别、语言、信仰、宗教、政治倾向、国籍、社会地位、资源或残疾的歧视;
6.鼓励儿童思考、行为、言谈或行为与习俗、传统和道德相反,不利于其健康、安全或自然发展;
7.强迫他人违背其意愿进行广告;
8.雇佣别人谎称从商品和服务中获得奖励或利益;
9.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内容和文本;
以贬低或影响其他个人产品和服务为目的比较商品和服务;
10.在没有相关机构确认的情况下使用“最佳”、“第一”、“优越”、“无与伦比”或类似含义的词语;
11.对用户的健康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12.违反其他现行相关规定的内容;
13.广告禁止欺诈、误导或误导,无论广告的类型、形式和手段如何。
1.书面警告;
2.暂停、吊销或取消广告许可证或广告合规证书;
3.暂停、吊销或取消服务业务的商业注册证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4.相关的部门、机构和当局可能会对此类违规行为采取进一步行动,如停止,删除和没收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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