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财经部宣布,自愿重新申报和补缴税务的企业将享受豁免罚款和利息优惠。根据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于1月30日签发的部长令(Prakas),政府决定修订2022年3月发布的部长令,以提供更多激励措施给自愿重新申报和补税的企业。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自愿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重新申报和补缴逾期税款的纳税人将不被征收罚款和利息。这项税务优惠仅适用于2023年或之前的税务申报,包括已进行税务审计但未发现或确认隐瞒申报税务的情况,这些企业也将被允许重新申报和补税。
然而,如果在重新申报后仍发现漏报税款,纳税人将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包括缴纳罚款和利息。不过,已经补缴的税款将被用于抵扣漏报税款。
财经部警告称,逾期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将按照税务法规受到处罚,不会获得宽容。
值得一提的是,洪玛耐总理去年11月13日在第19届政府和私人领域论坛上,根据私人领域的要求,指示财经部重新检讨2022年3月发布的部长令,以便给自愿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提供激励。
根据财经部于2022年3月发布的关于自愿重新申报税务激励部长令(Prakas),承认无心犯错并自愿重新申报税务的纳税人将享受10%的罚款折扣优惠。如果重新申报日期与原有申报日期相差不超过半年,应缴纳的利息(每月1.5%)将享受50%的折扣优惠。如果重新申报日期与原有申报日期相差超过半年,应缴纳的利息(每月1.5%)将享受20%的折扣优惠。
随着财经部发布新的部长令和修订的激励措施,纳税人若自愿补缴税款,所有滞纳金,包括罚款和利息,将被一次性勾销。这些修订的税务规定为企业提供了补救错误和改正税务申报的机会,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并促进了税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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